巴哈马的政体特色
巴哈马为英联邦成员国,巴沿用英国的政治体制,实行君主立宪制。为英国1973年独立后,巴进步自由党和自由民族运动交替执政,政局长期保持稳定。2012年5月7日,进步自由党赢得大选,党领袖佩里·克里斯蒂(PERRY CHRISTIE)出任总理。
总理为政府首脑。本届政府2012年5月组成。主要内阁成员有:总理兼财政部长佩里·克里斯蒂(Perry CHRISTIE),副总理兼工程与城区发展部长菲利普·戴维斯(Philip DAVIS),外交与移民部长弗雷德里克·米切尔(Frederick MICTHELL)、总检察长兼司法部长埃里森·吉布森(Allyson GIBSON)等。
巴哈马现行宪法于 1973 年 7 月 10 日生效。宪法规定:巴哈马为主权民主国家,必须保证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。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,任期五年。总督任命总理及反对党领袖,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内阁部长。除总理外,内阁至少应有其他八位部长,总检察长为其中之一。
巴哈马的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,任期5年。参议院由总督任命的16名议员组成,其中9名由总理提名,4名由反对党领袖提名,另3名由总理和反对党领袖协商提出。众议院由普选产生的38名议员组成。本届众议院于2012年5月组成,进步自由党占30席,自由民族运动占8席。参议长莎伦·威尔逊(Sharon WILSON),众议长肯德尔·梅杰(Kendal MAJOR),均于2012年5月当选。
巴哈马设有最高法院、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。均受理刑事和民事案件。英国枢密院为终审裁决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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