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动态
联系方式

注册巴哈马公司企业络绎不绝

离岸公司们不断编造着规避税收、海外上市、曲线规避对外资行业限制、资本运作、跨境并购、全球贸易以及资产转移的神话,令各国的监管部门头疼不已。

通过设离岸公司转移赃款是很多离岸公司出现的问题。中国逃到国外的犯罪分子带走的巨额资金,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离岸公司向外转移的。

离岸公司并非准确的法律概念,通常用来泛指在离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。离岸公司不在注册地经营,是在登记、监管、信息披露、税务、管理和国际义务方面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政策的公司。

离岸公司有很多称谓,如“商务公司”、“豁免公司”、“非居民公司”等,在中国被称为“特殊目的公司”。

中国特殊目的公司在“避税天堂”注册的主要目的并非避税,而是为了境外上市。当前,我国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主要有两种方式:一是直接到境外发行上市,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;二是间接到境外发行上市,即境外公司取得或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权益后,以该境外公司为主体在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。

英属维尔京群岛、开曼群岛、萨摩亚、毛里求斯、塞舌尔、巴哈马、安道尔、泽西岛、马绍尔群岛……这些浩瀚海洋中的璀璨明珠被称为“避税天堂”、“离岸圣地”,在这里注册的企业来自世界各地,被称为“离岸公司”。离岸公司有很多称谓,如“商务公司”、“豁免公司”、“非居民公司”等,在中国被称为“特殊目的公司”。

值得关注的还有通过离岸公司侵吞国有资产。一是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资产;二是隐蔽公司股权收购方的真实身份,低成本侵占公有股权。假如一家国有企业在境外设立了离岸公司,再由该离岸公司持有境内母公司的股份,而离岸公司是以境内母公司负责人的名义注册的,那么就可以在“合理”的程序之下完成对企业的私有化过程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

我国政府只与巴哈马、英属维尔京群岛签署情报交换协议。一方面我国对离岸监管艰难,另一方面,美国、欧盟等国的重大经济利益在此,也不会过多加以干涉。

上一篇:巴哈马2013年7月经济和金融发展形势

下一篇:巴哈马政府表示拟将国有航空公司私有化

相关新闻随机推荐